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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与子女性格         
家庭教育与子女性格
作者:yhp198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6 11:15:47

人说“孩子是父母的影子”,这个话颇有道理,因为家庭是儿童出生后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而家长则是这个学校的首任教师。家长的言传身教,以及家长本人的个性特点,对子女心理的发展和个性的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生活中我们常有这样的经验,年龄越小的孩子越把父母看得完美无缺,时时处处通过模仿家长来学习做人。所以一般说来,知识分子的孩子爱看书,农民的孩子会干活,这是父母的行为习惯对孩子的影响。但如果父母身上有某些缺点和毛病,自己又不注意检点,如酗酒、赌博、爱占小便宜、好扯闲话、过分打扮等,那么子女身上就会不知不觉地也沾染上这些毛病和缺点。当孩子还小的时侯,家长可能看不出这些毛病和缺点对孩子有什么危害,可是等到孩子长大时,这些毛病和缺点就往往变成了一个人稳定的个性,不但难以克服改正,而且还会成为步入歧途走向犯罪的祸端。

人的个性、品德、行为习惯,都不是天生带来的,而是个人在后天一定生活环境的作用下逐渐形成的。其中,最先起重要作用的便是家庭因素。一个人在正式接受学校教育之前,即从出生到7岁左右,主要是以家庭生活为条件刺激,而此时的儿童正是身心发展的旺盛时期。在这时期里,儿童在家庭中的地位,家庭环境气氛,父母对子女的教养态度,以及父母本人的性格、品德、行为,都会给儿童心理打上各种烙印,甚至还会影响到以后儿童心理发展的方向。

还有人通过调查发现,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也直接影响着子女个性的形成和发展——

● 在父母溺爱娇惯下生活的儿童,其性格特征多表现为任性、骄横、霸道、自私、爱发脾气,缺乏勤奋的习惯、坚强的意志、负责的精神和谦虚的态度。

● 在过于严厉、经常受惩罚或在严格限制下生活的儿童,其性格可能有两种极端的表现:一种是消极、顺从、畏缩、怯懦,缺乏自尊自信,这是屈服于高压的结果;另一种是顽固、冷漠、残暴、不诚实,这是儿童对高压下的反抗和叛逆的结果。这种过分严厉的教育方式严重地阻碍儿童独立自主和善良个性的形成。

● 父母过分的保护和照顾,对子女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也是弊多利少,它容易使儿童形成懦弱、胆怯、被动依赖的性格,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缺乏对困难和挫折的耐受力,长大后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

● 在父母不关心、不过问, 孩子受虐待、被忽视的环境中生活的儿童,他们的自立能力可能强些,但对人冷漠,缺少同情,情绪不稳定,有悲观厌世的心理倾向。这是由于这类儿童从小缺乏爱的温暖,他们不知道应该怎样去爱别人,有时还会对受到父母关怀的其他同龄儿童表示嫉妒。

● 在父母意见有分歧的家庭中生活的儿童,常会表现出警惕性高、善于察颜观色、两面讨好、说谎投机、爱生气等性格特征。

●       在父母对待子女既有严格要求又充分体现民主的家庭环境里生活的儿童,则容易形成亲善、直爽、快乐、协作、大胆、独立、坚韧、有创造性等性格特征。

在这诸多不同的教育方式中,显然民主型的教育方式最有益于儿童身心的发展。这是因为在这样的家庭里,家长对子女既不溺爱又不苛刻。孩子一方面把父母看成是不徇私情的严师,同时又视父母为可亲可信的朋友。在个人的愿望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并受到尊重的情况下,孩子愿意听从父母的意见,乐于严格要求自己。由于在这样的家庭里儿童的个性发展不仅没有受到压抑,而且还受到良好的教育,所以这样的儿童长大以后,能自尊自信不盲从,于事有主见,能独立地处理事情,有组织领导才能。

从儿童性格形成的过程来看,一般说来,5岁——11岁可看作是儿童性格的形成期。此时的儿童不仅能按父母的要求办事,而且也开始有了一定的独立性,能按自己的想法行事。约11岁的时候,儿童对现实有了自己的态度和对待方式,这是最初性格形成的标志。12岁——17岁左右,儿童的性格基本处于定型期。在性格的形成和定性期内,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影响儿童性格品质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儿童早期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则是儿童性格形成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的好坏,将会给学校教育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因此,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家长且莫忽视家庭和自身对子女的教育作用。

 

文章录入:yhp1983    责任编辑:ss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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